(1)年龄45岁以下(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),中共党员,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,工商管理类、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; (2)8年以上工作经验,其中5年以上人力资源、组织人事等相关工作经历,任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或市属国企中层副职(或相当职级)满2年或现任同层次及以上职务; (3)具备全面的人力资源六大模块管理实践经验或组织人事经验;熟悉国家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理论、知识和法律法规; (4)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,较强的领导能力、判断与决策能力、应变能力及观察能力,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及良好的工作推进能力。